镀银粉体详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镀银粉体(包括银玻粉,银铝粉、银铜粉和银镍粉)的详细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和说明事项等。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新思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银玻粉,银铝粉、银铜粉和银镍粉导电粉以及其它系列定制导电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91-1998包装储运图文标志
3 要求
3.1 总则
导电粉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所用的原材料和制造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3.2 原材料
导电粉主要组成部分的材料应满足表1的规定,原材料入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规格型号
导电粉的主要规格型号见表2,如有特殊需求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3.4外观和物理性能
外观为银白色,无明显反光点,无外来夹杂物和结团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鉴定检验
4.1.1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由表5规定的项目组成,周期检验为一年一次,批次检验为每个合同订单为一批,每批必检,检测项目相同,但鉴于方便操作,检测方面有所差异。

4.1.2 检验程序
样品应按表7规定的项目和基本顺序进行鉴定检验。
4.1.3试验结果评定
样品符合全部鉴定检验项目的规定,则鉴定检验合格。
4.1.4 不合格
导电粉的性能检验出现不合格时,应重新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判定为批合格。
4.2 包装检验
导电粉的包装桶、包装箱、标志应进行全数检验。
4.3 检验方法
4. 3.1 外观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判定,样品银白色,分散均匀,无明显外来来杂物。
4.3.2形貌
形貌周期检验:送样,利用扫描电镜进行形貌以及镀层均匀度进行分析拍照。
形貌批次检验:利用显微镜进行观察拍照,附图与合格证。
4.3.3平均粒径
粒径周期检验:送样给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外协检验
粒径批次检验:利用激光粒度分析仪进行粒径分布测试。
4.3.4振实密度
利用振实密度媭仪测量,使用精度为0.1g的电子称称取粉体的总重量。利用密度公式得到振实密度。
4.3.5 银含量
银含量周期检验:送样给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外协检验,并出示检验报告。银含量批次检验:通过称取玻璃粉或铝粉的重量以及生产后产品的重量,通过生产过程中增重量/总重量计算得出银含量,取一批产品的平均值。计算公式:
银含量=增重量/总重量*100,
4.3.6体积电阻率
使用电阻测试仪测量电阻,镀金治具 2.5kg压实粉体,测出20ML,粉体电阻,测试工装的面积为 2.413cm2,长度为2.54cm 得出柱体粉体的电阻值,通过公式计算体积电阻率,计算公式为:
计算公式为:
粉体体积电阻率=粉体的电阻值/长度*面积
5 交货准备
5.1包装
导电粉应装入塑料袋中,再包装到塑料桶中,封口包装。
5.2 装箱
包装箱应牢固可靠,每个包装箱内最多只能装 25Kg。包装箱内一般应有合格证、送货单、装箱单。
5.3 运输和储存
5.3.1 运输
5.3.1.1装有导电粉的包装应能以任何交通工具运输。运输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日光曝晒,严禁与油类、润滑脂、酸、碱等有损金属粉体质量的物品接触。
5.3.1.2 装卸及中转储运过程中应妥善操作。
5.4 储存
通常导电粉应避光储存。库房温度 15℃~30℃,相对湿度 20%~80%,包装件应距热源1m 以上。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导电粉不得与油类、易燃物品、化学腐蚀物品以及其它易使导电粉变质的物品混放。导电粉的储存期一般为五年。储存期间应以循序的方式进出库房。
5.5 标志
包装箱上的标志有:
a)外包装箱应标明:导电粉的名称、数量、重量、商标、制造单位名称等;c)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包装箱所有文字除数字和型号外,一般应为汉字;d)标志应在包装箱两个相互垂直的醒目位置,并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导电粉预定用于军用电子装备,如数据处理设备、通讯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等,进行系统或分系统的电磁屏蔽。
6.2 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
a)本规范的名称、编号;
b)特殊要求:包括对产品的使用环境条件、包装、运输要求等;
c)数量等。


